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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福州律师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公益法律服务案例八
2020-03-24 09:30:24 浏览:1675来源:福州市律师协会

阳春三月,春暖花开,企业复工复产正有序开展。福州律师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用实际行动,为企业复工复产答疑解难、提供有效法律服务,防范法律风险,助力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今天,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是福建谨而信律师事务所分享的《防范法律风险为企业渡过疫情保驾护航》。

福建谨而信律师事务所为多家地产公司(以下统称为“各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本次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2020年1月24日,福建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2020年1月29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下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省内企业复工的通知》,要求各公司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复工。之后,福州市人民政府以及各区人民政府也分别下文要求区域内企业继续延迟复工、复业。虽然福州市政府办公厅于2020年2月15日发布了《关于有效应对疫情促进城市开发建设平稳发展措施的通知》,允许房地产项目按照疫情一级响应顺延开、竣工期限,交房时间也可相应顺延,且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已于2020年2月26日将含福州市在内的新冠肺炎疫情中风险区由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调整为二级响应,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直至2020年3月上旬,各公司及旗下项目依然无法正常开工、复工,面临逾期完工、逾期交房等违约风险,各公司即向法律顾问服务律师寻求解决方案。为避免法律纠纷,在疫情发生后一个多月期间,服务律师结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疫情期间的相关政策规定,及时提出了法律意见和处理方案,帮助各公司预防风险、有序复工。

第一,服务律师结合《民法总则》《合同法》等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非典期间不可抗力认定的相关判例、疫情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相关意见等,认为本次新冠肺炎疫情确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符合不可抗力的法律要件,并据此向各公司出具了应对的法律意见。

第二,服务律师仔细研究各公司旗下每个在售商品房项目的多份《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相关条款,确认合同中约定的不可抗力情形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解决方式等约定,并结合缔约时间、交房及工期节点、疫情对具体项目的影响程度以及产生的损失与疫情是否具有因果关系等因素,为每个项目提出具体的预案及解决方案。

第三,服务律师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以及合同约定,为各公司旗下每个在售商品房项目分别草拟《商品房迟延交付通知书》《延期开工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指导公司工作人员做好邮寄填单、保存送达凭证等工作。之后,服务律师还介入各公司与部分项目施工方的沟通过程中,就因疫情导致的工期延误及引发的停工损失费用、赶工措施费用、材料价格上涨费用等的计算及承担问题进行协商,最大限度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四,随着各公司旗下项目工地陆续复工,服务律师依据《福州市开复工施工工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手册》等省、市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为各公司草拟《疫情期间项目工地管理规定》,就疫情期间工地如何做好人员防护、施工现场防护、防护物资采购、应急事件处理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就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承担问题,服务律师也参与了各公司与施工方的协商并出具了法律意见,建议根据相关规定、双方约定以及公平原则等,合理分配各项费用的承担比例。

目前,各公司及旗下企业已陆续复工,得益于法律顾问服务律师的及时介入、分析到位、措施得当,目前各公司及旗下企业未因疫情问题发生任何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