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律协联络组、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关于开展2011年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的通知要求,今年全市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将按照2010年投保方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承保单位、投保人及被保险人
承保单位: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中心支公司
投 保 人:福州市律师协会
被保险人: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
二、保险项目、保额及保费
(一)律师执业责任保险赔偿标准及保费:每次赔偿限额200万元、累计赔偿限额3000万元,每人保费为160元,由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个人承担。
(二)律师意外健康保险保额及保费:意外死亡赔偿6万元、意外伤残赔偿6万元、意外医疗赔偿0.5万元、飞机交通工具意外伤害10万元、火车轮船意外伤害5万元、汽车意外伤害0.5万元的意外保险,人均保险费45元,由市律师协会承担。
(三)追溯期:二年,具体保险条款待签订协议后,复印给各律师事务所。
三、投保起始时间
今年投保时间为6月26日起(衔接2010年全市律师执业责任保险投保时间6月26日)。
四、缴纳保费时间及要求
各律师事务所于5月5日前务必准时将保费(人均160元)汇入市律协账户(市律协代收代缴,6月26日签订协议后,由保险公司出具票据)。请各律师事务所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填写表格,特别注意身份证、执业证号码的准确填写,并于5月16日前将银行凭证复印件传真至福州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将表格发邮件至协会电子邮箱fzlsxh@163.com(发送邮件的主题必须写明律师事务所名称,及办理律师执业责任保险等字样)。
五、缴纳账号
户名:福州市律师协会,账号:13120301040000090,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福州群众支行。
福州市律师协会
二0一一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