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律通〔2020〕56号
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平潭综合实验区各律师事务所,各公职、公司、法律援助律师:
福州市律师协会于2020年12月5日召开第七次律师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七届理事会。经常务理事会第二次会议研究决定,对我会原有的专门委员会进行调整,设置如下:
(一)战略发展委员会
(二)党建工作委员会
(三)教育和培训工作委员会
(四)业务研究发展工作委员会
(五)会员违规立案和调查委员会
(六)会员违规惩戒委员会
(七)宣传委员会
(八)参政议政与律师代表联络委员会
(九)财务工作委员会
(十)公职与公司律师工作委员会
(十一)青年律师发展工作委员会
(十二)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管理委员会
(十三)律师事务所及执业律师管理委员会
(十四)中小规模律师事务所发展委员会
(十五)女律师工作委员会
(十六)关爱律师工作委员会
(十七)维护律师合法权益委员会
(十八)文化建设工作委员会
(十九)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委员会
为了吸收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具有奉献精神的律师参加到各专门委员会中,确保协会更好地开展各项工作,现通过各律师事务所推荐的方式,征集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员候选人的条件
委员候选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福州市律师协会会员;
(二)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品行良好,近四年未受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三)宣传委员会、青年律师发展工作委员会及文化建设工作委员会的委员候选人须执业三年以上,其他委员会的委员候选人须执业五年以上,报名宣传委员会有写作特长的优先。
二、委员的基本职责
(一)积极参加所在专门委员会组织的活动。
(二)积极向所在专门委员会提出专业意见或工作建议。
(三)自觉接受协会及专门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及工作安排。
委员一年内两次不参加所在专门委员会安排的活动的,取消委员资格。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委员候选人应提交如下材料:
1.本人的《福州市律师协会第七届专门委员会委员报名表》、《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及加盖所在律师事务所公章的扫描件);
2.本人的《专业律师证书》(扫描件)。
(二)上述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fzlsxh@163.com
(三)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8日
四、委员会的组成
专门委员会委员由主任委员根据报名情况提名,报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决定。
五、注意事项
(一)一名律师最多报名两个专门委员会。
(二)每家律师事务所推荐同一个专门委员会的委员人数原则上一名,最多不超过两名。
(三)上一届专门委员会的委员愿意续任或改任其他专门委员会委员的,需按本通知规定参加本次报名。
(四)律师事务所应对其律师提供的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林辉
联系电话:83344144
附件:
1.福州市律师协会第七届专门委员会委员报名表
2.专门委员会委员报名推荐汇总表
福州市律师协会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