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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民法典对证券业务的影响——新证券法背景下的中介机构职业风险防范》”研讨会的通知
2021-05-19 09:59:48 浏览:1239来源:福州市律师协会

榕律通〔202143


各律师事务所、证券与基金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由福州律协证券与基金法律专业委员会主办的“《民法典对证券业务的影响——新证券法背景下的中介机构职业风险防范》”研讨会将于2021528日(星期五)下午举办,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讨会介绍

(一)时间

2021528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

(二)地点

   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会议室(台江区望龙二路1号国际金融中心37层)

(三)主题

《民法典对证券业务的影响——新证券法背景下的中介机构职业风险防范》

二、参会人员

(一)按规定报名的福州市律师协会的执业律师(前20名);

(二)福州市律师协会证券与基金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可直接参加,不用报名)。

三、报名方式

请有兴趣参加研讨会的律师于2021524日下午18点前通过微信公众号“福州市律师协会信息管理平台”进行报名,活动场地有限,按报名顺序,额满即止,参会人员请提前30分钟签到进场。

四、注意事项

(一)请报名成功的律师准时参会,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参会的,请至少提前3天通过福州市律师协会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取消报名。专委会委员如不能参会的,请书面请假并书面说明原因。请假未批准缺席的,视为无故缺席。

(三)本次培训计3个继续教育课时。


联系人:甘采风

联系电话:83537219

邮箱:fzlsxh@163.com

 

                                  福州市律师协会

2021年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