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律通〔2021〕43号
各律师事务所、证券与基金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由福州律协证券与基金法律专业委员会主办的“《民法典对证券业务的影响——新证券法背景下的中介机构职业风险防范》”研讨会将于2021年5月28日(星期五)下午举办,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讨会介绍
(一)时间
2021年5月28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
(二)地点
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会议室(台江区望龙二路1号国际金融中心37层)
(三)主题
《民法典对证券业务的影响——新证券法背景下的中介机构职业风险防范》
二、参会人员
(一)按规定报名的福州市律师协会的执业律师(前20名);
(二)福州市律师协会证券与基金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可直接参加,不用报名)。
三、报名方式
请有兴趣参加研讨会的律师于2021年5月24日下午18点前通过微信公众号“福州市律师协会信息管理平台”进行报名,活动场地有限,按报名顺序,额满即止,参会人员请提前30分钟签到进场。
四、注意事项
(一)请报名成功的律师准时参会,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参会的,请至少提前3天通过“福州市律师协会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取消报名。专委会委员如不能参会的,请书面请假并书面说明原因。请假未批准缺席的,视为无故缺席。
(三)本次培训计3个继续教育课时。
联系人:甘采风
联系电话:83537219
福州市律师协会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