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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公安局试点推行辩护人和代理人提交案件材料接收及办理工作规范
2021-07-16 15:28:37 浏览:1800来源:台江区公安局

为依法保障违法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合法权益和律师执业权利,方便辩护人和代理人提交案件材料,7月份起,市公安局在台江公安分局试点推行相关工作。

一、明确案件材料接收的主体和范围

为解决辩护人及代理人因缺乏统一规范流程,向公安机关提交材料困难的难题,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在深入开展调研后,进一步规范了辩护人和代理人提交案件材料的主体、范围和流程,细化相关工作制度,完善材料接收、办理及答复工作,同时指定福州市公安局台江分局开展试点工作。

二、办案单位和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接收材料的范围

(一)担任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函以及法律援助公函;

(二)变更或解除强制措施、管辖异议、回避、会见、重新鉴定或补充鉴定、司法精神病鉴定、聘请翻译,以及保障证人、鉴定人、被害人人身安全等申请材料;

(三)侦查终结前法律意见书;

(四)案件证据材料,包括违法犯罪嫌疑人不在违法犯罪现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证据材料,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无罪、罪轻或罪重的证据材料,以及排除非法证据的意见材料等;

(五)其他依照法律规定可以向公安机关提交的书面材料。

三、监督管理部门及接收材料的范围

分局法制大队是接收辩护人和代理人提交案件材料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除接收办案单位和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接收的材料外,还对分局范围内以下材料进行接收:

(一)行政复议、刑事复议、刑事复核、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申请材料;

(二)关于分局办案单位阻碍其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申诉、控告材料,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线索材料;

(三)代为接收辩护人和代理人依法提交的其他案件相关材料。

四、材料提交流程及所需文件

辩护人、代理人可在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直接到相关部门现场提交案件材料,或是打电话预约办理,对于符合要求接收的,当场制作《接收材料清单》;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相关部门向提交人说明理由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

提交案件材料时,提交人为律师的,应当提供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提交人为监护人、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有效身份证件以及与被委托人的关系证明。

五、试点单位相关部门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1.福州市公安局台江分局(法制大队)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大同路14号

值班电话:0591-63193228

2.福州市公安局台江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刑事侦查大队)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象兴路46号

值班电话:0591-87389556

3.福州市公安局鳌峰派出所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曙光路13号亚峰小区11座

值班电话:0591-83631605

4.福州市公安局宁化派出所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祥坂路58号

值班电话:0591-83824440

5.福州市公安局新港派出所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国货东路76号

值班电话:0591-83267091

6. 福州市公安局上海派出所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上海新村130座

值班电话:0591-83712080

7.福州市公安局瀛洲所派出所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台江路248号

值班电话:0591-83268059

8.福州市公安局义洲派出所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泰山庙巷10号

值班电话:0591-83825901

9.福州市公安局茶亭派出所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八一七中路539号

值班电话:0591-83364785

10.福州市公安局苍霞派出所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长寿支路23号

值班电话:0591-83801700

11.福州市公安局后洲派出所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台江路47-5号

值班电话:0591-83259335

12. 福州市公安局洋中派出所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学军路92号

值班电话:0591-83228975

13.福州市公安局台江分局治安大队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洋中街道广达路349号旧区委大院

值班电话:0591-63193530

14.福州市公安局台江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长寿支路23号苍霞派出所5楼

值班电话:0591-6319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