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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践行法治初心 谱写时代赞歌” 福建律师原创微视频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2021-08-09 15:26:01 浏览:1395来源:福州市律师协会

榕律通〔2021〕74号


各律师事务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广大律师在律师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上传承发扬伟大建党精神,更好地担当新时代赋予的职责使命,向新中国成立72周年献礼,经研究,省律协决定开展“践行法治初心 谱写时代赞歌”福建律师原创微视频作品征集活动,请各律师事务所踊跃参加,于2021年8月29日前将作品及《登记表》发送至市律协邮箱(fzlsxhxc@163.com)。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践行法治初心 谱写时代赞歌

二、活动对象

福建省内律师事务所、律师

三、活动时间

2021年8月-10月

四、作品题材及要求

(一)作品题材

1.以建党100周年为契机,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践行为民宗旨的实际行动,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展现律师行业党组织、党员律师践行初心、担当使命的事迹和鲜活事例。

2.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反映律师行业加强党的建设,以党建带队建促发展的有力举措和显著成效。

(二)作品类型及格式要求

1.作品类型包括微电影(15分钟以内)、微视频(5分钟以内)、微动漫(5分钟以内)、短视频(1分钟以内),以及音乐MV等。

2.作品格式要求MP4或MOV,分辨率1920x1080(高清)。

(三)作品要求

1.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紧扣活动主题,有较强艺术感染力,适合新媒体平台传播。

2.不涉及国家机密,不含有涉及色情、暴力、封建迷信、种族与宗教歧视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所禁止的内容。

3.作品涉及引用法律、解释法律要准确规范,注意运用法律的语言,避免使用模糊语言或不规范图像。

4.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抄袭、盗用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他人或机构知识产权。如作品中含有非原创性的内容,包括画面、片段、歌曲或音乐,必须于片尾字幕标明来源。如有侵权行为,责任均由作者自行承担。

5.作品可适当添加与内容相关字幕,但不得出现律所、个人联系方式等广告内容,不得出现视频平台logo、账号信息等字幕。

6.作者在报送作品后即视为许可主办方以公益宣传为目的,自身或授权给第三方无偿使用该作品,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卫星电视、移动电视、网络电视、互联网、手机以及平面媒体等。

五、报送要求

请按照要求报送有效作品,填写作品登记表(附件)并加盖公章,连同作品打包压缩一个文件夹,以“作品名称+作者”命名,报送至所在市律师协会邮箱:fzlsxhxc@163.com。

六、活动流程

(一)征集(8月9日至8月29日)。各律师事务所按照通知要求报送作品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8月29日。市律协将进行汇总并上报至省律协。

(二)初评(9月上旬)。省律协宣传委对有效作品进行审核初评。初评产生入选作品,即获得网络展播资格。

(三)网络展播(9月下旬至10月)。所有入选作品在省律协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展播。展播期间作品单条点击量(从高到低)前15的,进入终审环节。

(四)终审评定(10月)。组织专家评委对进入终审环节的作品进行评分。最终,按网络点击量占40%,专家评委组评分占60%的权重,综合评选出一、二、三等奖。根据各设区市律师协会、各家律师事务所组织情况,评选出优秀组织奖。

 

 

系 人:江小红

    话:0591-87911203

电子邮箱:fzlsxhxc@163.com


附件1:“践行法治初心 谱写时代赞歌”福建律师原创微视频作品登记表.docx


福州市律师协会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