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律通〔2021〕77号
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平潭综合实验区各律师事务所,各公职、公司、法律援助律师:
为了更好推动福州市律师行业业务研究、交流、指导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吸收政治素质好、专业水平高、公益责任感强的律师,增补充实到各专业委员会中,现通过各律师事务所推荐的方式,征集专业委员候选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委员会名录
福州市律师协会现设立24个专业委员会,具体如下:
(一)民商法律专业委员会
(二)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
(三)刑事诉讼法律专业委员会
(四)刑事合规法律专业委员会
(五)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
(六)公司与并购重组法律专业委员会
(七)金融法律专业委员会
(八)建设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
(九)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
(十)争议解决法律专业委员会
(十一)知识产权法律专业委员会
(十二)涉外商事法律专业委员会
(十三)清算与破产法律专业委员会
(十四)证券与基金法律专业委员会
(十五)婚姻家事与财富传承法律专业委员会
(十六)财税法律专业委员会
(十七)房地产与城市更新法律专业委员会
(十八)海事、交通与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
(十九)生态环境与资源法律专业委员会
(二十)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
(二十一)企业法律顾问与合规法律专业委员会
(二十二)互联网与信息技术法律专业委员会
(二十三)执行与资产处置法律专业委员会
(二十四)农业农村法律专业委员会
二、增补委员候选人的条件
委员候选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福州市律师协会会员;
(二)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品行良好,近四年未受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三)须执业三年以上;
(四)在相应业务领域有一定的学术造诣、理论水平以及较丰富的实务经验,或已评定为专业律师;
(五)2017年以来撰写或发表的专业文章(含参加各级律师论坛、闽江论坛、海峡法学论坛及其他研讨会)至少一篇。
具有博士学位或者高级职称的,或者属专业委员会急需的专业人才,经会长批准,其执业年限可以不受本条第(三)项规定的限制。
近四年曾获得优秀论文荣誉的作者,或者已经被评定为专业律师,或者积极参加专业律师评定工作,或者获得行业协会或司法行政机关、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奖励或者荣誉称号的,在推荐、提名时将予优先考虑。
三、委员的基本职责
(一)积极参加所在专业委员会组织的专业学习、研讨、交流等活动。
(二)每年应提交一篇专业论文或案例分析报告。
(三)积极向所在专业委员会提出专业意见或工作建议。
(四)自觉接受协会及专业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及工作安排。
委员一年内两次不参加所在专业委员会安排的活动的,取消委员资格。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委员候选人应提交如下材料:
1.本人的《福州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委员报名表》、《推荐汇总表》(word版及加盖所在律师事务所公章的扫描件)
2.本人的论文或专业文章(封面扫描件)
3.本人的《专业律师证书》或2020年度专业律师参评文件(扫描件)
4.本人办理的有重大影响案件材料(扫描件)
5.其他相关专业证明文件
(二)上述材料以律所为单位,整理成压缩包用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fzlsxh@163.com,邮件备注“律所+增补专业委员报名”等字样。
(三)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8月31日
五、注意事项
(一)一名律师只能报名参加一个专业委员会。
(二)每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同一个专业委员会的委员人数原则上一名,最多不超过两名。
(三)已担任律师协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不参加报名。
(四)律师事务所应对其律师提供的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甘采风、何敏
联系电话:0591-83537219
福州市律师协会
202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