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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律师事务所购买律师职业责任险的通知
2021-08-25 09:47:30 浏览:1166来源:福州市律师协会

榕律通〔201827

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平潭综合实验区各律师事务所:

为保障委托人利益、化解律师执业风险,根据每年度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工作的要求,各律师事务所年检注册时需为本所每位执业律师购买律师职业责任险。结合2017年度律师事务所购买律师职业责任险的情况,并经市律师协会与相关保险公司协商谈判,现推荐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中心支公司(“中国人寿”)和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太平洋财险”)家保险公司作为2018年度福州市各律师事务所律师职业责任保险承保机构。

中国人寿的保险方案主要内容为:(1)律师职业责任保险:保费160元,每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200万;每个律师事务所累计赔偿限额:3200万;追溯期最长5年(不因投保人之前不在中国人寿投保而影响追溯期连续计算);保险条款中不将重大过失作为免赔情形。(2)雇主责任险:保费40元,意外身故/残疾每次赔偿限额为110000元;意外伤害医疗每次赔偿限额:5000元。(3)保险期限:一年。(4)保险费:按律师事务所在册律师人数计收。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的律师人数允许增加6%幅度,在该幅度范围内,投保人应书面通知乙方但无需增加保费;超过6%时,投保人应书面通知中国人寿并交付超过6%部分的人员保费。(5)保险条款:国寿产(备案)[2009]N98-律师执业责任保险条款、国寿产险(备案)[2009]N85-雇主责任保险(A)条款。

太平洋财险的保险方案主要内容为:(1)律师职业责任保险:保费160元,每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200万;每个律师事务所年累计赔偿限额:3200万;追溯期最长3年(不因投保人之前不在太平洋财险投保而影响追溯期连续计算);律师职业责任保险条款项下责任免除部分条款中第五条第八项约定的“被保险人或其在册执业律师的重大过失”情形所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太平洋财险将给予赔偿。(2)雇主责任险:保费40元,意外身故/残疾每次赔偿限额为95000元(无免赔);意外伤害医疗每次赔偿限额:5000元(免赔100元后按80%赔付);附加住院津贴100/天(无免赔)。(3)保险期限:一年。(4)保险费:按律师事务所在册律师人数计收。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的总人数允许增加10%幅度,在该幅度范围内,投保人应书面通知太平洋财险但无需增加保费;总人数超过10%时,投保人应书面通知太平洋财险并交付超过10%部分的人员保费。(5)保险条款: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律师执业责任保险条款。

上述保险项目的投保人及被保险人均为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保费均由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承担,市律师协会不作为投保人。各律师事务所可从推荐的中国人寿或者太平洋财险中选择一家进行投保,亦可自主选择其他保险公司进行投保。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选择太平洋财险进行投保并签订保险合同,应将《太平洋财险律师职业责任保险条款》中有关重大过失免除保险责任”的内容予以删除,或者明确约定律师职业责任保险条款项下责任免除部分条款中第五条第八项约定的被保险人或其在册执业律师的重大过失情形所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太平洋财险将给予赔偿”。

请需要办理2018年度律师职业责任险的各律师事务所根据本所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相关保险公司投保,并于2018327日前填写《律师事务所选择保险公司报名表》发送至市律协秘书处邮箱fzlsxh@163.com,发送邮件的主题必须写“律师事务所名称”及“办2018年度律师职业责任”等字样。对于选择上述推荐的保险公司承保的律师事务所,市律协将会督促所推荐的保险公司提高服务质量。同时,市律协今后将根据投保的具体情况适时地推动相关保险公司进一步优化保险条款,以保障投保的律师事务所化解执业风险。

推荐保险公司的联系信息:

中国人寿联系人:张德年18959115933

太平洋财险联系人:洪凌18750899777

市律师协会联系人:席瑜  联系电话:0591-87985520


附件:《律师事务所选择保险公司报名表》.doc

 

                                福州市律师协会

                                2018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