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律通〔2021〕96号
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福建省律师协会关于举办2021年福建律师论坛的通知》(闽律〔2021〕15号)转发给大家,请组织所内入围论文作者填写参会回执,于11月4日17:30前将《2021年福建律师论坛参会回执表》发送至市律师协会邮箱fzlsxh@163.com。
附件:关于举办2021年福建律师论坛的通知.doc
联 系 人:甘采风、何 敏
联系电话:0591-83537219
福州市律师协会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