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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福建省律师协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22-03-18 16:04:15 浏览:1745来源:福州市律师协会

榕律通〔2022〕18号

全市律师事务所、律师
    现将《福建省律师协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福建省律师协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的通知.doc


 


                              福州市律师协会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