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律通〔2022〕97号
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福建省律师协会关于充分发挥<长安><法治日报><民主与法制><福建法治报>作用进一步做好律师协会宣传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见附件1),请有需要的律师事务所收到本通知后,严格按照说明做好本所“两报两刊”的征订工作,并在12月20日前将订购汇总表(附件2)与订购发票扫描件发送到律协邮箱:fzlsxhxc@163.com(发送邮件的主题须写明律师事务所名称及2023年“两报两刊”订阅等字样)。
联系人:江小红
联系电话:87911203
附件1:福建省律师协会关于充分发挥《长安》《法治日报》《民主与法制》《福建法治报》作用进一步做好律师协会宣传工作的通知.pdf
福州市律师协会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