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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律师协会关于开展 2022年度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3-02-27 17:21:35 浏览:9335来源:福州市律师协会

榕律通〔202312

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各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度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榕司办〔2023〕1号)、《福建省律师协会关于做好2022年度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闽律通〔2023〕6号)文件精神,我市将开展2022年度律师执业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全市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各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单位务必于3月24前,通过福建省律师信息服系统,将对本所或本单位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的意见报福州市律师协会进行审查。

二、考核对象

本会执业律师应参加律师执业年度考核,2023年1月1日以后新取得执业证的律师不参加考核。参加考核的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评定考核等次:(一)2022年度获准执业不满三个月的;(二)2022年度参加脱产学习、培训的;(三)2022年度因病暂停执业的。

三、工作要求

律师年度考核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2022年度全市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工作通过“福建省律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进行。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含公职、公司、法援律师)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12348福建法网(网址:fj.12348.gov.cn)点击“律师服务”模块,进入“福建省律师信息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服务系统”),点击“年度考核”模块,按指令填报并核对相关信息,申报律师年度考核。使用“管理系统”开展年度检查考核工作中遇到的技术问题,请咨询中国擎天软件集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659086910)。

(二)按“管理系统”的操作规程,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只有通过基本信息核查的,才能进行年度考核或年度检查考核申报。全市律师事务所应督促本所尚未完成基本信息核查的律师登录“服务系统”完成基本信息核查,确保年度检查考核工作顺利开展。

(三)本会负责对全市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的审查和考核等级的评定,并对考核律师作出“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三个等级的评定结果;

(四)在审查中,如果发现律师事务所报送的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等级评定结果与实际不符,或者收到相关投诉、举报的,应当进行调查核实或者责令律师事务所重新进行考核;

(五)对于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查处的,应当暂缓考核,待有查处结果后再予考核;

(六)律师事务所对于执业未满三个月的律师应当进行考核,但不评定考核等级;

(七)福州市律师协会于4月28日前通过“管理系统”将各律师(含公职、公司、法援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评定结果报福州市司法局备案。由福州市司法局在律师执业证上加盖律师年度考核备案专用章(律师执业证盖章时间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一)各律师(含公职、公司、法援律师)应认真撰写个人总结,不少于600字,由本人亲笔签名后,通过拍照或扫描上传至“服务系统”中“年度考核”的相关位置。

(二)各律师(含公职、公司、法援律师)在“服务系统”上传的相关年度考核文件应当标注清晰的文件名称(如:律师个人总结、执业证、执业承诺)

(三)除专职律师外,兼职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援律师也要提交执业承诺。

(四)《2022年度执业律师业务收费及撰写论文情况汇总表》通过“福州市律师协会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福州律协管理平台”)进行填报。各律师事务所应于3月24前,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福州律协管理平台”(网址:http://oa.fzlawyers.net/html/page/login.jsp),点击“执业机构”模块,进入主界面,点击“业务收费及撰写论文填报”模块,按指令认真填报,具体操作步骤详见《福州市律师协会信息管理平台业务收费及撰写论文填报操作指引》(附件1)。使用“福州律协管理平台”填报《2022年度执业律师业务收费及撰写论文情况汇总表》工作中遇到的技术问题,请咨询福建凌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950204768、18120922923)

对于业务收入零申报或申报金额低于5万元的,需在备注栏注明原因。

(五)开展律师年度考核的初评工作中请按照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制定的《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和《福建省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评定标准(试行)》,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每一个律师应进行自评,并填写《福建省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评分表》(律师事务所存档即可,无需提交至福州律协),在此基础上,由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对其进行评议,初定年度考核等次。

(六)对于2023年1月1日以后由外地转入福州执业,且在福州申报2022年度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的,应当向福州市律师协会提交原执业律所及原执业律所所在地律师协会出具的2022年度执业期间未受过行业处分的证明。

)联系人:李晨、潘晓樱;联系电话:87276692、87911813;联系地址:福州市台江区长汀街23号升龙环球中心(ICC)18层。

 

          附件1:《福州市律师协会信息管理平台业务收费及撰写论文填报操作指引》.docx

          附件2:福建省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评定标准(试行).doc

          附件3:福建省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评分表.docx

          附件4:执业承诺模板.rar


 

 

福州市律师协会

                              2023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