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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成立全省首个人大代表法律服务团
1970-01-01 08:00:00 浏览:2421来源:  
      福州市人大代表法律服务团于2008年12月17日成立,这是我省首个成立的专门为人大代表提供法律服务的组织,在全国也属前列。市人大常委副主任陈瑞麟、秘书长陈公文等领导出席了成立大会,并向19名法律服务团成员颁发了聘书。
      19名法律服务团成员中既有律师也有其他法律专业人员,其中11名为我市律师,他们是经市人大常委主任会议批准后聘任,任期与每届人大代表任期相同,可连续聘任。法律服务团工作职责是:为市人大代表参加视察、检查和调查研究提供法律咨询;为市人大代表撰写议案、建议提供法律咨询或出具法律意见书;应邀进行法律讲座等其他法律服务事务。
      市人大常委副主任陈瑞麟在法律服务团成立大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他说,市人大常委会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将其作为重点议案进行办理,福州市人大代表法律服务团的成立,是福州市人大常委在主动创新工作机制,完善代表履职保障机制方面的重要的举措,对拓展代表履职范围,激发履职热情,提高履职能力,增强履职效果都将产生积极意义和深远影响。会上陈瑞麟副主任对法律服务团成员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牢记工作职责,切实做好保障服务;二是注重高效便捷,努力提高服务水平;三是加强工作交流,认真总结实践经验。
      在刚刚召开的市第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有四名律师驻会为人大代表提供法律服务,受到人大代表的热烈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