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福建省律师协会关于举办2006年全省实习律师职前培训的通知》(闽律字[2006]14号)转发给你们,请实习律师准时参加职前培训,具体安排见附件。
福州市律师协会
二00六年四月五日
福建省律师协会关于举办 2006年全省实习律师职前培训的通知
附件:
各设区市律师协会、省直分会:
经研究,定于2006年4月13日-17日在福州市举办2006年全省实习律师职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已取得律师或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准备申领律师执业证的实习律师。
二、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拟安排六个专题,包括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律师管理、民事诉讼业务、刑事诉讼业务、行政诉讼业务、非诉讼业务。各专题将聘请律师管理部门领导和律师实务经验丰富的执业律师担任授课老师。
三、报到、培训时间:
报到时间、地点:4月13日全天,地点:林业宾馆一楼总服务台。
培训时间:14日、15日、16日,17日上午离会。
上课时间:上午8:30,下午14:30。
四、培训地点:
福州林业宾馆六楼大会议室
地址:福州市冶山路10号省林业厅大院内
联系电话:0591-87850256(林业宾馆总台)
五、培训费用:
报到时参训人员每人向大会会务组交纳300元培训费。需要食宿的人员另向宾馆总台交纳食宿费400元(其中住宿费240元、餐费160元)。
六、其他事项:
(一)培训班期间要求参训人员以“如何做一名合格律师”为题写一份个人小结,于离会前交会务组。培训班结束一个月内,我会将发给《律师岗前培训证书》,作为申领律师执业证书的有效证件之一。
(二)参训人员应在上课前自觉签到,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勤。
(三)16日下午培训结束后将进行实习律师执业宣誓。
(四)请参加培训的实习律师报到时随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律师或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副本)及
复印件;
请各设区市律师协会、省直分会做好本地区律师事务所及公职、公司律师参训人员的通知和组织工作。
联系人: 娄晓丹(13905907493) 陈英(13609596020)
联系电话:0591-87550103 传真:0591-87539920
联系地址:福州市八一七北路190号闽星楼四楼
福建省律师协会
二OO六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