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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律[2007]5号关于转发《福建省律师协会党委关于在全省律师队伍中
2007-04-05 08:00:00 浏览:2236来源:福州市律师协会

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闽律党字[2007]1号《福建省律师协会党委关于在全省律师队伍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所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贯彻落实。

 

 

                                                                                             福州市律师协会

                                                                                          二00七年四月五日

 

闽律党字〔2007〕1号 福建省律师协会党委关于在全省律师队伍 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通知 各设区市律师协会、省直分会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为加强全省律师队伍建设,增强广大律师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深入开展律师队伍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现根据省委政法委、司法部和省司法厅的部署要求,结合全省律师工作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按照“六个继续”的要求,深化教育活动 (一)继续抓好学习培训。 要在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学习的基础上,增加学习培训的内容。同时,要重点抓好2005年以来新执业律师的集中培训,针对这些年轻律师没有参加过2004年开展的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要加大对他们进行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方面的教育。各地律师协会、省直分会要在当地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下,于4月底前完成学习培训的各项任务。省司法厅拟于4月份举办一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专题研讨会,要求各单位于3月31日前向厅政治部报送研讨会交流材料;“七一”前省厅将组织举办一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知识竞赛,要求各单位组队参加。 (二)继续抓好对照检查。 要紧密联系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个人的思想、工作和作风的实际,认真对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要重点树立的“六个观念”。即忠于宪法、依法执业、服务为民、诚实守信、服务大局、加强党的建设,按要求查找差距,分析原因,总结教训。要在全省律师队伍中开展一次“以案析理”活动,通过对违反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的反面典型案例分析,领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科学内涵和本质要求,提高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律师执业实践的自觉性。各地律师协会、省直分会要对近一年以来,律师执业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排查,并将排查出的主要问题报送省律协党委办公室。 (三)继续抓好整改落实。 要对排查出来的律师执业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再归类、再梳理和再剖析,着力从群众意见最大、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让群众切身感受到教育活动的成效。要着力解决律师队伍中违反宪法法律、不讲诚信、不守执业纪律、职业道德缺失、忽视社会责任的问题,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四)继续抓好督促指导。 各地律师协会、省直分会的领导要继续落实好律师事务所联系点制度,把分片挂点作为教育活动的示范点,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切实推动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今年上半年,省厅将继续派出由厅领导带队的督导组,对全系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各地律师协会、省直分会要作好迎接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继续抓好宣传报道。 今年上半年,省司法厅将继续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树立一批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学习和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先进典型。全省广大律师要积极投身争先创优活动,把办理每一起案件的过程变成弘扬和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过程。各地律师协会、省直分会要结合律师文化建设的研究,充分发挥媒体作用,有计划地推出和宣传一批有影响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福建律师》会刊和福建省律师协会网站,不但要开辟专栏开展征文活动,还要有计划地对2006年评选出的12家“优秀律师事务所”和30名“优秀青年律师”的主要事迹进行宣传报道,进一步树立典型,弘扬正气。 (六)继续抓好考核验收准备。 各地律师协会、省直分会要在2006年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宪法基本知识考试的基础上,认真做好考核工作。考核的重点要放在是否牢固树立依法执业、诚实守信的观念,是否注意克服和纠正忽视社会责任、片面追求经济利益、诚信缺失等问题,要通过对律师办案质量的抽查和当事人对律师的评议等形式,增强广大律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根据省司法厅的要求,检查验收的内容主要包括:律师参加法治理念和宪法基本知识考试的情况、落实规范建设年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的情况、群众或当事人对律师的满意度评议情况、树立先进典型的情况、开展宣传报道的情况、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的情况、律师参与推进平安建设的情况等。各地律师协会、省直分会要在6月底前抽调专门人员,做好对各律师事务所的检查验收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个人要进行补课。 二、开展教育活动中,要力争做到“四个结合” (一)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政治理论学习和形势政策教育相结合,不断端正全省广大律师依法执业的指导思想。 各地律师协会、省直分会要把六中全会《决定》、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胡锦涛总书记“八个方面”良好作风的内容要求作为重要的学习内容,列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学习计划,组织全体广大律师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牢固树立“五个理念”和“六个观念”,进一步推动律师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要深入学习《江泽民文选》,紧密结合我省律师工作的实际,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推进。 (二)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不断打牢依法执业的基础。 各地律师协会、省直分会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要在2005年已开展的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律师事务所的“五个责任”,重点要完善“五个机制”。要安排时间、抽调专门人员对所属各律师事务所执行和落实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各项制度不仅挂在墙上,也能具体落实到律师事务所和每个律师的实际行动上,做到以制度管事、以制度管人。 (三)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服务构建和谐社会及海西建设结合起来,不断发挥律师的职能作用。 全省各律师事务所和广大律师,要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将服务构建和谐社会、服务海西建设放在工作的突出位置。按照全省律师工作会议和省律协理事会扩大会议的具体要求,一要进一步做好法律服务“三进”活动和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发挥律师自身的专业优势,为维护社会稳定作贡献;二要进一步联系海西建设的实际,抓好律师法律服务工作,积极为海西经济区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四)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律师文化建设结合起来,不断提升律师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司法部和全国律协今年初提出,要逐步培育社会主义法律文化,积极开展律师文化建设。社会主义法律文化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律师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实践者、推动者,可以通过执业活动的载体向社会广泛传播法治文化和法治文明。此外,加强律师文化建设是律师队伍建设的继续和深化,是调动广大律师服务和谐社会积极性的有效方法,是加强律师工作建设的基本载体,也是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省律协已把开展律师文化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从今年打基础着手,通过3至5年的律师文化建设,逐步形成用共同的理想信念、执业精神、自觉的道德追求、严格的执业纪律,影响带动全省广大律师实现执业理想和事业抱负。 三、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教育活动深入开展 各地律师协会、省直分会要在当地司法行政机关的领导下,根据律师工作特点,发挥律师行业的优势,按照省委政法委和省司法厅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强对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组织领导。 (一)要继续动员部署,抓示范带头。 各地律师协会、省直分会要在认真总结检查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对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切实克服少数律师身上出现的松劲、懈怠、厌烦情绪。省、市两级律师协会的领导要继续带头参加学习、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制定整改措施、带头抓好落实,要对教育活动是否取得实效、群众是否满意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同时,要深入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当中,开展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具体指导、总结经验、解决问题。 (二)要继续创新载体,抓活动成效。 各地律师协会、省直分会要根据上级机关的要求和当地律师工作的实际,对原制定的教育活动方案作出相应的调整。要根据实际情况继续开展好征文比赛、知识竞赛、演讲活动、座谈会、研讨会等活动,使广大律师在实践中深化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解。同时,要及时总结教育活动中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报送省律协党委办公室。 (三)要继续统筹兼顾,抓机制建设。 各地律师协会、省直分会既要保证每位律师普遍受教育,认真查找整改存在的问题,又要有力地推动各项工作开展,防止顾此失彼,真正做到“两不误、两促进”。要在2005年制定的律师队伍建设长效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纳入年度律师继续教育培训规划。在今后的年度继续教育中不断丰富教育的内容,不断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持久地坚持下去。请各地律师协会、省直分会于6月4日前将去年以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情况总结和转入经常性教育的意见报省律协党委办公室。                             二OO七年三月十五日 主题词:司法  律师协会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通知 抄 送: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厅党委、厅政治部、厅机关党委、厅律管处,省律协党委各委员 福建省律师协会党委办公室2007年3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