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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闽律字〔2007〕73号《福建省律师协会关于举办2007年度第二
2007-11-28 08:00:00 浏览:2251来源:福州市律师协会

闽律字〔2007〕73号

 

福建省律师协会关于举办2007年度第二期

全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设区市律师协会、省直分会:

经研究,定于12月10日至20日在福州市举办2007年度第二期全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和内容

培训对象为各设区市律师协会和省直分会于2007年11月1日前报给本会的人员,共160人。

培训内容为理论教学环节共14个专题(见《福建省律师协会关于做好2007年第二期全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培训班报名工作的通知》(闽律字〔2007〕68号)。实践性教学环节另定。

二、培训时间

报到时间:12月9日下午和晚间。

培训时间:12月10日至20日。21日离会。

三、培训地点

福州林业宾馆六楼大会议室

地址:福州市冶山路10号省林业厅大院内

联系电话:0591-87850256(林业宾馆总台)

五、培训费用

(一)培训、教材费:每人交纳培训费400元、教材费160元(全国律协统编教材一套四册,原价198元),合计560元,报到时交省律协会务组。

(二)食宿费:需食宿者由省律协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1、住宿费:二人间费用为每人660元(55元*12天=660元);三人间为每人480元(40元*12天=480元);

2、餐费:635元(55元/天*11天,外加9日晚餐和21日早餐)。以上二项费用报到时交宾馆总台。

六、其他事项

(一)参加培训人员报到时应随带的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律师或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副本)及复印件。

(二)请各设区市律师协会、省直分会分别确定一名参训人员在培训期间作“努力当一名合格的律师”的大会发言。

联 系 人:郑觉华、赵琛贵

联系电话:0591-87550103

传    真:0591-87539920

 

                           二OO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

司法  律师协会  申请执业人员  培训  通知

抄 送:

陈勇副厅长,厅办公室、律管处,第七届常务理事会全体常务理事,第一届监事会全体监事,秘书处各秘书长

福建省律师协会办公室

2007年11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