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闽律字[2009]21号《福建省律师协会关于征集第八届中国律师论坛论文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省律协关于开展论文征集活动的通知要求,于6月25日前认真做好论文征集工作,并将论文报送省律协。
福州市律师协会
二00九年四月三十日
福建省律师协会关于征集第八届中国律师论坛论文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