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省律师协会关于报送纪念律师制度恢复30周年先进事迹材料的补充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积极配合做好此项工作,并将相关先进事迹材料和相关人员名单务必于9月15日前上报福州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福州市律师协会
二OO九年九月十日
关于继续报送事迹材料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