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经研究,定于8月21日—22日在福州召开福州律师论坛及香港仲裁讲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时间
(一)2010福州律师论坛(8月21日、22日,具体会议议程见附件一);
(二)海西建设与福建跨越发展讲座(8月21日上午10:00福建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林永健处长主讲);
(三)香港仲裁讲座(8月21日下午3:00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前任主席、现任理事会理事杨良宜先生,主管内地事务的刘京副秘书长,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蔡伟平主讲)。
二、论坛报到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8月21日上午8:30,9:00准时开会;
会议地点:福州于山堂一楼会见厅( 五一广场北侧、毛泽东
塑像后)。
三、参加人员
(一)论文作者(具体名单见附件二),论文合著者,请商定一名作者参会,作者不能到会的,可委托一名律师参加;
(二)获论文组织奖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三)市律协会长、副会长、监事长、各专门委员会主任;
(四)市律协教育委员会及各专业委员会全体委员;
(五)海西建设与福建跨越发展讲座及香港仲裁讲座为开放式,律师可自愿报名参加。
四、邀请嘉宾
(一)市司法局领导和市司法局机关相关处室的负责人;
(二)福州市人民检察院、福州市人民法院、福州市法官协会领导;
(三)“结对子”单位,南平市律师协会负责人。
五、会议要求
(一)各律师事务所负责通知并组织本所入选论文作者及相关人员参会(应确保每位论文的作者或委托的律师准时到会);
(二)根据《福建律师继续教育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出席本次论坛可折抵继续教育培训16课时,入选论文可折抵4课时;
(三)各律师事务所于8月17日前,将参会作者及自愿参会人员名单传真至市律协秘书处,以便会务安排。
联 系 人:张林辉
联系电话:83344144
自动传真:83346011
附件一、2010年福州律师论坛议程表
二、入选论文及作者名单、获论文组织奖律师事务所
福州市律师协会
二O一O年八月十一日
榕律[2010]27号关于举办2010年福州律师论坛及香港仲裁论坛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