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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律[2010]28号关于转发福州市司法局政治部《关于参加“迎特奥讲文
2010-08-13 08:00:00 浏览:1122来源:福州市律师协会

 

 

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福州市司法局政治部《关于参加“迎特奥讲文明树新风”礼仪知识网络(有奖)竞答活动的通知》及《关于组织开展 “五五”普法规划检查验收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市局政治部通知要求,积极做好“迎特奥讲文明树新风”礼仪知识网络(有奖)竞答活动及积极参加司法行政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法律知识考试。

附件一:《关于参加“迎特奥讲文明树新风”礼仪知识网络(有奖)竞答活动的通知》

附件二:《关于组织开展 “五五”普法规划检查验收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

福州市律师协会

二0一0年八月十三日

 

附件一:《关于参加“迎特奥讲文明树新风”礼仪知识网络(有奖)竞答活动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持续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的通知》精神,迎接在我市举办的第五届全国特奥会,普及特奥、礼仪知识,提高我局干部职工的文明礼仪素养。市局决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法律服务工作者参加 “迎特奥讲文明树新风”礼仪知识网络(有奖)竞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方法:

即日起至8月20日,登入http://www.wmf.com.cn或搜索“文明风”网站答题。竞答须填写个人真实信息资料,包括姓名、单位(或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通信地址和邮政编码等,以便确认参与者身份,方便竞答组委会与获奖者联系。

二、竞答试题:

竞答共设50题单项选择题。竞答参考资料:登入文明风、福建省礼仪协会网站查询。

三、奖项设置:

设一等奖5名,奖金各1000元;二等奖10名,奖金各500元;三等奖50名,奖金各100元。竞答获奖者名单将在2010年8月30日文明风、福建省礼仪协会网站上发布。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市委文明办将参加 “迎特奥讲文明树新

风”礼仪知识网络(有奖)竞答作为评选精神文明各类先进条件之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要认真组织好本部门、单位人员参加竞答。

2、认真学习。通过“文明风”网站学习特奥、礼仪知识,拓宽礼仪知识面,为竞答做好准备。

3、律师竞答活动由市律协负责组织,司法鉴定人员竞答活动由局研究室负责组织。各单位、部门将参加竞答情况于8月24日前报局政治部。

 

附件二:《关于组织开展 “五五”普法规划检查验收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司法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五五”普法规划检查验收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闽司发明电[2010]6号)的要求,市局定于2010年8月组织参加司法行政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法律知识考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对象
     考试时间从即日起至8月25日;考试 对象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考试内容
     本次考试试题内容出自司法部下发的《学习参考题》,可从“中国普法网”或“福建普法网”下载。

三、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考试方式。在规定考试时间内点击福建普法网(网址:www.fjpf.gov.cn),进入考试专栏,有具体操作说明,只要填写姓名、单位等资料,即可参加考试。考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 60分以下为不合格,成绩试卷提交后自动生成。
    四、有关要求
   (一)要确定专门人员负责考试工作的落实。局机关各处室及局直各单位要组织本处室本单位人员参加考试。市律协负责市直律师事务所考试的组织工作;研究室负责所属司法鉴定事务所考试的组织工作。
    (二)各单位要将考试组织落实情况形成报告,于8月27日前以书面形式上报市局。报告内容应包括组织开展情况、参考人数及构成,要求文字简明、数据真实。
   (三)参考人员成绩交各单位局政治部备案,律师事务所由律师管理工作处备案,司法鉴定事务所由研究室备案,凡无故不参加考试或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