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律协联络组、各律师事务所、公职、公司律师:
现将律师年度考核补充通知如下:
1、《2010年福州市律师执业活动年度考核登记表》中应将2011年1至4月执业律师统计在内。
2、根据省律协通知对于获证执业未满三个月、上年度脱产学习、培训和因病暂停执业的律师应当进行考核,但不评定考核等次。
3、请将律师执业保险与年度考核材料一并报送,否则将影响省厅对律所的考核时间。
福州市律师协会
二0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