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颁布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我会组织对申请律师执业人员林华生、陈晨星、张家_、吴美艳、肖宗杰实习律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全部合格,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1年5月6日—2011年5月15日,为期10天。在此期间,欢迎社会各界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我会秘书处反映情况,发表意见和看法。
一、公示对象
1、林华生,男,汉族。实习所在律师事务所:福建福民律师事务所,本科学历,实习证号:13011004110034,备案时间:2010年4月21日,指导律师:洪国富律师。
2、陈晨星,男,汉族。实习所在律师事务所:福建闽航律师事务所,本科学历,实习证号:13011004110038,备案时间:2010年4月30日,指导律师:陈钦律师。
3、张家_,男,汉族。实习所在律师事务所:福建闽君律师事务所,本科学历,实习证号:13011005110040,备案时间:2010年5月4日,指导律师:张荣山律师。
4、吴美艳,女,汉族。实习所在律师事务所:福建闽律律师事务所,本科学历,实习证号:1301104210043,备案时间:2010年5月5日,指导律师:蔡友玳律师。
5、肖宗杰,男,汉族。实习所在律师事务所:福建华辉律师事务所,本科学历,实习证号:13011004110045,备案时间:2010年5月6日,指导律师:黄琛律师。
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传真):0591—83344144
联系人:张林辉
来电来访时间:正常上班时间
来信请寄:福州市广达路51号福州市律师协会
邮政编码:350005
福州市律师协会
二0一一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