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律协联络组、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闽律[2011]28号《福建省律师协会关于开展第三届“律师优秀法律文书评选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省律协关于开展优秀法律文书评选活动的要求,于12月31日前认真做好推荐选送工作,并将作品报送省律协。
附件:1128_关于开展第三届律师优秀法律文书评选活动的通知_1129.doc
第三届法律文书报名表.doc
福州市律师协会
二0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