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律协联络组、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福建省律师协会关于制定下发《福建省律师协会关于建立优秀律师人才信息库的方案(试行) 》的通知(闽律字[2011]27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福建省律师协会关于建立优秀律师人才信息库的方案(试行) 》关于入选信息库人员范围的要求,做好推荐工作,并将相关材料于12月15日前报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并将《福建省优秀律师人才信息表》发送至市律协邮箱fzlsxh@163.com。
附:
关于建立优秀律师人才信息库的方案(试行)通知及附件.rar
福州市律师协会
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