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协联络组、律师事务所:
现将福建省律师协会关于印发《关于开展“2010—2011年度福建省优秀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律〔2012〕28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省律协评选活动的条件标准,积极参加推荐评选活动,并于9月17日前将评选材料报送市律协秘书处。请各所认真做好推荐和评选工作,把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推荐出来,参加评选活动。
附: 福州市律师协会
二0一一年九月十日
2010-2012年全省两优材料.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