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协联络组、律师事务所:
今年的9月25日,是第九个中国律师宣传日。为更好地宣传2009年6月1日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展示我省律师的执业风貌、职业素养,请各律师事务所收到本通知后,认真组织本所律师,积极开展相关行业宣传工作。
活动组织及宣传情况,请各所于9月26日前,以简讯方式上报市律协电子邮箱fzlsxh@163.com。
联 系 人:陈燕
联系电话:83344144
福州市律师协会
二0一二年九月二十日
附件:
闽律秘〔2012〕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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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9.25律师宣传日”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律师协会、省直分会:
今年的9月25日,是第九个中国律师宣传日。为更好地宣传2009年6月1日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展示我省律师的执业风貌、职业素养,请各设区市律师协会、省直分会收到本通知后,认真组织本辖区律师,积极开展相关行业宣传工作。
各地律协在开展宣传工作中,一要把握正确导向。要结合在全国、全省开展的“聚焦执法公正”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活动,宣导律师队伍在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司法公正、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保障民生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通过正面宣传树立律师队伍的良好社会形象。二要组织到位。要结合省司法厅开展的“法律服务到一线,司法行政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认真组织律师开展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活动。三要形式内容丰富多样。以开展义务法律咨询、普法进校园、进社区等多种形式活动,展示律师风采。在宣传载体上,既要充分运用传统媒体,也可以选择网络等新兴媒体,做好宣传工作。
活动组织及宣传情况,请各设区市于9月25日前,以简讯方式上报省律协。
联系人:刘葳、许丽娟
联系电话:87551410、87539920(传真)
电子邮箱:FJLXBGS@126.COM
福建省律师协会
2012年9月7日
主题词: | 司法 律师协会 宣传工作 通知 | |
抄送: | 薛育卿巡视员,厅办公室、律管处,第八届常务理事会全体常务理事,第二届监事会监事长 | |
福建省律师协会秘书处 | 2012年9月7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