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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13年春节联欢会节目的通知
2012-11-30 08:00:00 浏览:1508来源:福州市律师协会

 

市直、市各区、县(市)律师事务所:

为筹备好2013年福州市律师春节联欢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2013年福州市律师春节联欢会正值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后,举办此次联欢会的主题体现欢庆、和谐、鼓舞、奋进。经讨论后拟定2013年福州市律师春节联欢会于2013年1月23日举办,地点设在福州市人民会堂一楼大厅。为筹备好联欢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主任)接此《通知》后,应发动本所律师积极参与,组织动员文艺爱好者选材料、定形式、抽时间排练节目。参演节目的形式力求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歌舞类、曲艺类、器乐类、群众性文体类等)。

二、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主任)应在2012年12月14日前将本所参加联欢会的节目(形式、内容)及表演者姓名报送市律协秘书处。福州市律师协会电子邮箱:fzlsxh@163.com

三、各律师事务所之间可以联合组织律师参演节目。也可以邀请外界文艺水平较高的人员代表本所参演。

四、2012年报省律协评选“优秀律师事务所”的5个所应必备一个节目参加,被选上者,将于下一年度评选优秀律师事务所时加分。

以上通知望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主任)及时转达至本所律师,并组织开展好此项工作。

福州市律师协会

201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