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门委员会 专业委员会 律师系统 疫情防控
榕律〔2013〕13号关于开展2013年福州市律师第一期继续教育培训的通
2013-03-25 08:00:00 浏览:1426来源:福州市律师协会

 

各联络组、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提高福州律师的法学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加强福州律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我会决定于3月30日—31日(星期六全天、星期天日上午半天)与省直分会联合举办“2013年律师第一期继续教育培训”。具体通知如下:

一、  讲座时间:上午:8:30____-11:30  下午:2:30____-5:30

二、  讲座地点:省委党校礼堂(鼓楼区柳河路61号)

三、  参加人员:全市执业律师

四、 培训内容及主讲老师:

(一)30日上午:《刑事诉讼法修改评述》

主讲老师:法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  刘方权 教授

(二)30日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公诉部分解读

主讲老师:法学硕士、省检公诉处一处  陈颖 副处长

(三)31日上午:《新刑诉法对审判程序修改的主要内容》

主讲老师:省高院刑案庭  黄石勇 庭长

五、 其他事项:请参加培训的律师提前20分钟签到入场,本次讲座将计入2013年度福州律师继续教育培训课时。因省委党校场地限制,请各位律师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不要自驾车前往,如有自驾车辆的律师请按场地要求停放车辆。

       点击下载:榕律〔2013〕13号关于开展2013年福州律师第一期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doc

 

 

福州市律师协会

二O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