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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州市实习律师张宏、欧慧琳、郭赛娟、林樱、林竞舟、林明星
2013-05-24 08:00:00 浏览:2298来源:福州市律师协会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颁布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我会组织对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张宏、欧慧琳、郭赛娟、林樱、林竞舟、林明星实习律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全部合格,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3年5月25日—2013年6月3日,为期10天。在此期间,欢迎社会各界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我会秘书处反映情况,发表意见和看法。

一、公示对象

1、张宏,男,汉族。实习所在律师事务所:福建世好律师事务所,本科学历,实习证号:13011204110027,备案时间:2012年4月23日,指导律师:夏朝晖律师。

2、欧慧琳,女,汉族。实习所在律师事务所:福建方圆统一律师事务所,本科学历,实习证号:13011204210035,备案时间:2012年4月28日,指导律师:林建斌律师。

3、郭赛娟,女,汉族。实习所在律师事务所:福建中亚海天律师事务所,本科学历,实习证号:13011205210040,备案时间:2012年5月8日,指导律师:欧存华律师。

4、林樱,女,汉族。实习所在律师事务所:福建华弘律师事务所,本科学历,实习证号:13011205210041,备案时间:2012年5月9日,指导律师:林风华律师。

5、林竞舟,男,汉族。实习所在律师事务所:福建方圆统一律师事务所,本科学历,实习证号:13011205110043,备案时间:2012年5月11日,指导律师:林辉律师。

6、林明星,男,汉族。实习所在律师事务所:福建海山律师事务所,本科学历,实习证号:13011205110046,备案时间:2012年5月21日,指导律师:林琰律师。

 

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传真):0591—83344144

联系人:张林辉

来电来访时间:正常上班时间

来信请寄: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H座6层

邮政编码:350005

 

福州市律师协会

二0一三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