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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州市实习律师陈光泽实习期满考核结果的公示
2013-08-29 08:00:00 浏览:1508来源:福州市律师协会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颁布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我会组织对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陈光泽实习律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全部合格,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3年8月30日—2013年9月8日,为期10天。在此期间,欢迎社会各界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我会秘书处反映情况,发表意见和看法。

一、公示对象

陈光泽,男,汉族。实习所在律师事务所:福建熹龙律师事务所,本科学历,实习证号:13011206110052,备案时间:2012年6月1日,指导律师:刘国田律师。

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传真):0591—83344144

联系人:张林辉

来电来访时间:正常上班时间

来信请寄:福州市广达路51号福州市律师协会

邮政编码:350005

 

福州市律师协会

二0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