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颁布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我会组织对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叶必成、黄凌志、林_、张踔、倪彩虹实习律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全部合格,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3年10月16日—2013年10月25日,为期10天。在此期间,欢迎社会各界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我会秘书处反映情况,发表意见和看法。
一、公示对象
1、叶必成,男,汉族。实习所在律师事务所:福建伟峰律师事务所,本科学历,实习证号:13011206110056,备案时间:2012年6月21日,指导律师:余美峰律师。
2、黄凌志,男,汉族。实习所在律师事务所:福建宽达律师事务所,本科学历,实习证号:13011206110057,备案时间:2012年6月25日,指导律师:汪家_律师。
3、林_,女,汉族。实习所在律师事务所:福建方圆统一律师事务所,本科学历,实习证号:13011207210068,备案时间:2012年7月17日,指导律师:林辉律师。
4、张踔,男,汉族。实习所在律师事务所:福建方圆统一律师事务所,硕士学历,实习证号:13011207110069,备案时间:2012年7月17日,指导律师:刘玉如律师。
5、倪彩虹,女,汉族。实习所在律师事务所:福建知信衡律师事务所,硕士学历,实习证号:13011209210084,备案时间:2012年9月13日,指导律师:林金律师。
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传真):0591—83344144
联系人:张林辉
来电来访时间:正常上班时间
来信请寄: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H座620室
邮政编码:350007
福州市律师协会
2013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