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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州市实习律师李芳妮实习期满考核结果的公示
2013-10-16 08:00:00 浏览:1535来源:福州市律师协会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颁布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我会组织对申请律师执业人员李芳妮实习律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全部合格,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3年10月17日—2013年10月26日,为期10天。在此期间,欢迎社会各界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我会秘书处反映情况,发表意见和看法。

一、公示对象

1、李芳妮,女,汉族。实习所在律师事务所:福建攻略律师事务所,本科学历,实习证号:13011210210112,备案时间:2012年10月16日,指导律师:阮伟锋律师。

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传真):0591—83344144

联系人:张林辉

来电来访时间:正常上班时间

来信请寄: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H座620室

邮政编码:350007

 

福州市律师协会

201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