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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律师参加全国“十佳”法律援助工作者先进事迹报告会
1970-01-01 08:00:00 浏览:3122来源:  
      为了弘扬首届全国“十佳”法律援助工作者的先进事迹, 4月6日上午,由司法部组织的首届全国“十佳”法律援助工作者巡回演讲报告团在福州人民会堂隆重举行报告会。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报告团团长王军益,福建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陈芸,省司法厅陈保明厅长、省司法厅副厅长薛育卿、福州市委副秘书长李新贤、市局叶伦腾局长等出席了报告会。省政府副省长陈芸、省司法厅厅长陈保明、副厅长薛育卿、市政府副市长陈为民在会前接见了报告团。陈芸副省长在会上作重要讲话。省司法厅陈保明厅长主持报告会。省司法厅、福州市政法系统干部、市直及五区执业律师共800多人聆听了报告会。
      报告会上,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丁萍同志作为报告团的成员之一,她始终用微笑和真诚,融化贫弱者心头的坚冰,开创了律师行业与高校学者联手参与法律援助的新局面。受援人代表林木钦同志的发言,充分表达了对党和政府深切感激之情。报告会感人至深,一个个浸透着法援工作者汗水的生动案例,一句句充满着真情和关爱的话语,感动着在场的每一律师。
      陈芸副省长在报告会上做了重要讲话。他说,近年来,福建省委、省政府贯彻中央的部署,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把法律援助工作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加以推动,省人大还出台了《福建省法律援助条例》,省直有关部门也联合制定了相关制度。在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组织领导和广大法律援助工作者、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良好成绩。他指出:法律援助作为一项法律救济制度,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是党和政府的“民心工程”。全国十佳法律援助工作者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取得了不平凡的业绩,他们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坚定信念;秉公执法、情系群众的职业操守;恪尽职守、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清正廉洁、淡泊名利的崇高品德;给我们树立了学习的榜样。我们要把学习先进事迹与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秉持公正执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紧密结合起来,与建设“平安福建”、构建和谐社会、推进“海西”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取得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的新成就。
      陈保明厅长在报告会上要求全省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援助机构和广大法律援助工作者、法律服务工作者,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按照省第八次党代会提出的“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运作、重在实效”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再上新台阶,努力为建设“平安福建”、建设“海西”、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会后,律师们纷纷表示,要以报告团中的先进人物为榜样,在今后的执业过程中要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全心全意为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服务,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实际行动展示我市律师风采。
      
     
                                                              报告会主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