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门委员会 专业委员会 律师系统 疫情防控
2007全市律师实务研讨会圆满结束
1970-01-01 08:00:00 浏览:2110来源:  
 
 
      8月16日,全市律师实务研讨会在福州市于山宾馆召开,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柯家欣,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处长李俊华,市律师协会代理会长潘水生、副会长夏勇明、部分专业指导委员会负责人及论文作者等50多人参加了研讨会。
会议由市律师协会秘书长余晓平和市律师协会专业指导委员会主任杨新华、副主任魏星等人主持。研讨会上,市律协代理会长潘水生通报了本次论文征集等工作情况。今年的论文征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但各律师事务所能一如既往地认真组织,发动律师积极撰稿,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论文征集、审稿、汇编等工作圆满完成。共征集论文112篇,经过筛选有61篇文章汇编成册。其中,福民、大佳、理争、中天成、知信衡、建达马尾分所6家律师事务所做了大量的组织发动工作,有6篇以上论文入选《福州市律师实务研讨会论文汇编》,取得好成绩,获得市律协颁发的“论文组织奖”。
会上,有12篇论文的作者作了主题发言,“物权法”、“律师文化建设”等内容的文章成为本次研讨的热点。
最后,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柯家欣在研讨会上做了总结性讲话,对市律协今年的论文研讨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下半年律师工作作了部署,并提出了要求,还通报了近期我市律师队伍执业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另外,本次报送参加福建律师论坛的研讨论文中有13篇论文入选。入选作者将于8月23至25日参加省律师协会在武夷山举办的福建律师论坛活动。
 
      
       ▲研讨会全景
      
       ▲会上论文作者踊跃发言
      
       ▲“论文组织奖”颁奖仪式
      
      ▲福州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柯家欣在研讨会讲话。
       
在福州市律师实务研讨会上的讲话
福州市司法局副局长  柯家欣
                                                              (2007年8月16日)
各位律师同志们:
      今天我受叶局长的委托参加市律协组织召开的2007年福州市律师实务研讨会,今天的会议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圆满结束了。在此,我代表市司法局党组向积极撰写论文并参加会议的律师作者表示感谢!并向获得2007年福州市律师实务研讨会“论文组织奖”的律师事务所表示祝贺!
      一年一度的全市律师实务研讨会,是市律协主办的一项很有意义的活动。为了探讨律师理论与实践,总结经验,交流成果,从1994年开始,市律协就坚持把这项活动列入年度重要工作议程,坚持不懈,从未间断,通过早安排、早布置、定目标、定任务等措施,以确保我市律师实务理论研讨工作顺利进展。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都能自觉地把这项活动当作加强法学理论研究、提高律师业务水平,展现自身才华的平台,积极参与学术研讨,其精神可贵值得提倡。从1994年以来,我市律师共撰写论文885篇,有531篇被收入论文集,有189篇被推荐参加全省律师实务理论研讨交流,有23 篇被评为全省律师实务研讨优秀论文,并参加了华东地区研讨和去年的第二届福建省律师论坛,充分展示了我市律师实务理论研究的水平,市律协为此也曾多次获得了全省律师实务理论研讨“论文组织奖”。有6个律师事务所先后也获得省律协“论文组织奖”。有耕耘就会有收获。今后,我们还应该朝着更新更高的目标继续不断的攀登。
      今年的《福州市律师实务研讨会论文汇编》收集了论文61篇,论文内容涉及经济、民事、刑事、行政诉讼和非诉讼,以及律师管理与发展等领域,其中有实务经验交流,又有法学理论研讨,课题多样,视角新颖;同时对我市律师事业改革发展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也提出了新思路、新对策。这是一个可喜的现象,面对新形势和任务的要求,我市律师也应该有着新姿态和新面貌。今天提交大会的研讨的有  篇,有12名论文作者在会上作了发言,参会律师在研讨交流中,敢于亮出自己不同的观点和意见,交流讨论热烈、学术氛围浓厚,反映出我市律师有较高的业务素  养。我参加今天的研讨会收获很大,受益匪浅。
      当前,国家大力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加强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注重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发展与繁荣。特别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极大地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与此相适应,我国律师事业也得到迅速发展。一个社会群体事业的发展,它同样也需要文化的支撑,文化就是这个群体的生命。实施律师文化战略,以律师文化统领律师事业,已经成为我国律师事业发展的内在需求和客观要求。国家司法部和全国律协已经把律师文化战略作为律师事业全局性的工作。最近,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省律协和市律协,也都就发展和培育律师文化的具体工作做了专门部署和实施计划。借此机会,我想对开展律师文化建设工作谈两点个人看法。目的,一是想通过在座律师作者回去后与更多的律师进行广泛交流,形成共识;二是希望在座的律师作者今后更加关注律师文化建设的课题,撰写论文,展示我市律师在律师文化建设中理论与实践的成果。
一、要加深对律师文化建设的认识。
      律师文化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律师这一社会群体在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制度下,在法律服务实践中形成的。它既带有一般文化的基本特征,又存在亚文化的特质要素。律师文化的内涵集中体现在律师的精神文化和行为文化两个方面。所谓“律师文化”在一定意义上,也就是为广大律师认可并共同遵守的价值理念和行为规范,为广大律师共同认可的。我认为,在当前多元意识形态交织的社会大背景下,作为一名律师或作为一名律师所的合伙人,都要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和业务技能的素质,而且要有追求高尚的理想和目标的理念。我想这是律师文化建设的起点,也是律师文化建设的归属点。我们要理解律师文化的深刻内涵,不能仅靠读几篇文章,靠举办几次活动,而是要实实在在地贯穿到律师生活各个环节,贯穿到每个律师的整个职业生涯。
二、要结合实际搞好律师文化建设
      在律师文化建设中律师要做什么?律师事务所要做什么?律师协会和司法行政机关要做什么?这些问题都要有准确的定位。律师个体的内在素质要普遍提高,律师所要更加规范管理,律师协会要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和社会协调能力。司法行政机关要进一步搞好对律师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要更加注重搞好行政服务。特别要指出的是律协和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有效管理和服务,这是对于律师文化的形成具有直接的推动,也是律师文化建设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当前正在开展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就是律师文化建设中一个非常适宜的载体。我们要结合实际,创新工作,要让上述活动具体化,使之更具有针对性、实效性。要坚持“促进社会和谐”与“加强自身建设”相结合。要利用这个良好的契机,把我市律师队伍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提升到新的水平。最近,市司法局就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提出了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对时间安排和活动内容都有明确的要求。在这里我就不多说了,希望各律师所根据文件通知的精神,有所安排、有所动作、有所成效。
      关于律师文化建设在这里我只能讲个引子。这是一个系统的工程,今后我们还要深入地就律师文化建设的内涵、本质、属性、内容系统、总体特征和动能作用进行专门理论研讨,还要在具体的实践中进行总结交流。这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任重而道远。
      同志们,随着国家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和律师业务领域的不断拓展,从律师工作角度来说,有许多重要问题需要我们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进行深入探讨,这是形势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我们律师工作面临的新的挑战。因此,我希望我市有更多的律师积极地参与到律师实务研讨的工作中来,使我市律师的理论研讨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最后祝参会的律师身体健康、事业有成,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