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律师行业与保险行业在司法领域共建、共成长、共发展。3月27日,福州律协执行与资产处置法律专业委员会联合多家大型保险公司在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举行"民法典对保险行业的影响"主题座谈会。
座谈会上,陈锴律师以《民法典背景下诉讼担保新方式》为题,结合《民法典》,与参会人员就全国范围内已实行的继续执行责任险案例,深入探讨了继续执行责任保险在执行程序中具有的重要意义。
郭帆、李秀玲律师分别以《民法典颁布后对保险合同的影响和注意事项》、《民法典对保险合同订立的影响的司法实践要点解读》为题,两位通过学术研究、实务经验相结合的方式,充分解读了《民法典》中有关诉讼时效、格式条款、附随义务、受益人权益、解除期限等规定对保险行业的影响,并结合实际案例提出了自己的独到见解与建议。
各保险公司的代表们从已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阳光继续责任保险引入,畅谈了在《民法典》大背景下,保险公司已有的成熟诉保模式与新型的继续执行责任险在政策、实践、法律背景上的不同应用模式,并对不同险种是否能更好的助力执行活动、继续执行责任险对不同案件的风险定价、在保险公司承保继续执行责任险前是否可引进律师事务所或律师团队协助继续执行责任险推行以及保险行业内部审核等问题展开分享、讨论。
本次座谈会,进一步加强了律师群体与保险行业之间的沟通和交流,推动了双方建立良性互利互助的长效机制,为探索"执行难"问题的解决方式做出了新的探索。
会议由执行与资产处置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陈鹏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