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市律协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于2006年1月22日举办律师迎春联欢会,为丰富律师的业余文化生活,促进律师之间的交流与沟通,今年的律师迎春联欢会不再邀请专业演出队表演,而面向各律师事务所征集节目。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执业二年以上律师、各县(市)区分管领导和公律科长。
二、举办时间、地点
2006年1月22日14:00—17:00,福州市人民会堂。
三、征集节目
各律师事务所应组织1-2个节目。节目内容要求健康、积极向上,最好能够体现律师业余生活,形式不限,说、拉、弹、唱、舞蹈、小品、游戏等均可。
四、具体要求
请各所积极准备,踊跃参与,各所之间也可跨所组合表演。请各所于2006年1月12日前将节目单(须注明节目名称、形式、内容、参加人数、选送单位)传真至市律协。1月14日上午9:00在市局八楼会议厅由市律协组织初审。
联系人:蔡敏
电 话:83353943、83344144
传 真:83344144
福州市律师协会
二00五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