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门委员会 专业委员会 律师系统 疫情防控
榕律〔2008〕16号关于在全市律师队伍中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
2008-09-09 08:00:00 浏览:2105来源:福州市律师协会

 

 

各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把握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司法部、全国律协、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市司法局的部署,结合全市律师行业工作实际,现就下阶段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大意义

学习好、贯彻好党的十七大精神,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长远发展。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辟分析了政法工作面临的形势,深刻阐明了新世纪、新阶段政法工作的职责任务和特殊使命,全面论述了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总要求,深刻揭示了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重大问题,集中提出了关于政法工作及法治建设的一系列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和重大政治原则,进一步阐述了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的重大战略部署,是统一全市律师思想认识的有力武器,对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都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贯彻上级的部署要求,学习好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开展好“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将有力推动全市律师行业进一步增强高举伟大旗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更加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努力开创我市律师行业工作新局面。我国律师工作是政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认真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是当前律师工作重要的政治任务。各律师事务所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准确把握事关律师工作的方向性、全局性、战略性、根本性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深刻认识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党中央的精神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扎实抓好本所律师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目标要求

要通过全市律师行业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切实达到以下五个目标:

(一)律师工作政治方向进一步明确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关系政法工作的成败。政治方向对律师工作至关重要。律师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必须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持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属性,通过律师行业“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努力做到在执业理念、执业实践、执业作风等方面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方向。

(二)律师职业使命意识进一步增强

教育、引导全市律师清醒认识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持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本质属性,就是要做到“三拥护”,即:拥护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领导。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是我国律师的本质属性。作为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律师一定要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三维护”的职责使命,即: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更好地服务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更好地维护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法律秩序,建设和捍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这是律师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这一本质属性的必然要求,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

(三)服务大局的理念进一步强化

组织律师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市政府今年确定的经济工作目标任务,推进“平安福州”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在工作中要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律师工作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大局中来谋划、来推进,是律师工作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必然要求,也是律师工作必须坚持的一个重要原则。广大律师要积极协助各级政府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为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招商引资、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提供法律服务。加大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国家、地方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知识产权、环境资源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服务力度,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区域经济均衡发展、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等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四)律师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

组织引导律师继续开展法律服务“三进活动”和“法律服务与法律援助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为基层人民群众解决就业、就医、就学、社保等民生问题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积极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平安创建活动,依法参与政府信访工作,有效运用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切实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充分发挥律师制度疏导和解决社会矛盾的“调节器”、“减压阀”的作用。高度重视、慎重对待、妥善做好敏感案件、群体性案件的辩护及代理工作,倡导正面、理性、健康的职业观,做到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达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三者的有机统一。

(五)律师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

在全市律师队伍中要继续突出思想政治教育的首要性,加强以“三拥护”、“三维护”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教育,牢固树立与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不断提高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和谐社会稳定的执业能力,促进律师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和推进海西建设作出新贡献。同时,省、市两级律师协会要发挥行业自律作用,不断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完善律师奖惩制度,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充分展现新时期律师队伍良好的社会形象和精神面貌。

三、活动步骤

(一)学习讨论阶段(8月至10月)。市律协要在组织律师自学的基础上,采取集中培训、专题辅导、座谈讨论、观看录像等多种形式,分层次、分专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分期分批的培训和开展学习讨论,确保应当参训的人员一个不少,学习内容一个不缺,力争在今年12月底之前完成全员集中教育培训任务。今年第三季度的继续教育培训内容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为主要内容,每一位律师必须参加学习,记录继续教育课时。

(二)查摆整改问题阶段(2008年11月至2009年1月)。各律师事务所要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为契机,广泛采取自查、互查、上下帮查、面向社会开门查等方式,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调查表、召开民主生活会、座谈会,深入开展“五看五查”活动,即:一看律师执业思想正不正,查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否牢固树立;二看工作责任感、事业性强不强,查为大局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的本领怎么样;三看执业行为好不好,查执业中是否存在不廉洁、不文明、不诚信、不规范的问题;四看制度建设全不全,查执业中是否按法律、规章来约束、规范自己;五看作风实不实,查影响律师行业社会形象的主要因素有哪些。律师所和律师个人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要逐一梳理归类,深入分析原因,制定完善整改方案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时限和责任人,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三)检查总结成效阶段(2009年2月至6月)。全国律协将于2008年底赴各省(市、区),对律师集中教育培训情况进行检查。省厅律管处、省律协也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地律师协会、全省各律师事务所开展“大学习、大讨论”的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重点检查是否制定了学习培训计划、工作计划是否得到有效实施、集中教育培训工作档案和学习记录是否健全、培训经费是否得到有效保障、集中教育培训是否取得明显效果、查摆出来的问题是否真正解决、律师服务质量是否得到提高、当事人和群众是否满意等。各律师事务所应按要求抓好组织落实。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活动有条不紊地顺利进行,各所要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各个环节的责任领导,抓好落实的工作。市律协要加强调查研究,加强分类指导,督促检查进展情况,推广典型经验,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深入开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平安福州”做出更大的贡献。

 

 

 

                                                                                                   福州市律师协会

                                                                                             二OO八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