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经研究决定于2009年1月15日举办福州市律师迎春联欢会,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市执业律师、各县(市)区司法局局长、分管律师工作的领导和公律科长。
二、举办时间、地点
2009年1月15日14:00—17:00,福州市人民会堂。
三、具体要求
请各所于2009年1月9日前将参加人员名单报市律协并领取彩券。
联 系 人:蔡 敏 张林辉
电话(传真):83344144
福州市律师协会
二00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抄送:省律协、市局、各县(市)区司法局、市法律援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