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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律〔2013〕8号关于转发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组织编写中国律师
2013-03-18 08:00:00 浏览:732来源:福州市律师协会

 

 

 

 

 

市律协各联络组、律师事务所:

    现将福建省律师协会秘书处关于转发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组织编写中国律师社会责任报告有关事项》(闽律秘〔2012〕40号)转发给你们(见附件),请各所收到本通知后,组织本所律师认真填写《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公益法律服务及其他公益活动采集表》,于2013年3月25日前将填写好的采集表电子版直接发送至市律师协会电子邮箱fzlsxh@163.com(发送邮件的主题必须写明律师事务所名称及中国律师社会责任报告等字样),做到资料详实,数据准确。

 

附件:

    1、关于组织编写《中国律师社会责任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doc

    2、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公益法律服务及其他公益活动采集表.doc

  

    联 系 人:陈燕

    电    话:83344144

福州市律师协会 

二0一三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