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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律〔2013〕33号关于转发福建省律师协会《关于福建省律师服务收费
2013-08-27 08:00:00 浏览:2074来源:福州市律师协会

 

 

市律协各联络组、律师事务所:

现将福建省律师协会《关于福建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情况调查的通知》(闽律〔2013〕26号)转发给你们(见附件),请各所收到本通知后,认真做好问卷调查相关工作,在8月30日前将调查表电子版直接发送至市律师协会电子邮箱fzlsxh@163.com(发送邮件的主题必须写明律师事务所名称及收费标准调查等字样),做到资料详实,数据准确。

 

附件:1、1326 -福建省律师协会关于福建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情况调查的通知.doc

2、附1326 福建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情况调查(1).doc

 

福州市律师协会    

二0一三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