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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律师事务所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管理办法》,去年底我会开展了律师事务所从事商标代理业务集中备案工作,现首批律师事务所集中备案工作已完成,请本辖区内已申请备案的律师事务所登录中国商标网(http://sbj.saic.gov.cn)对备案信息进行核对,如有错漏,请联系商标局商标审查质量管理处更正。联系电话:商标局质量管理处(010)63219312。尚未申请备案的律师事务所,可按照《律师事务所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管理办法》规定向商标局提交备案申请。
福州市律师协会
2013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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