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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律〔2013〕31号关于报名参加2013年律师专题研修班的通知
2013-08-27 08:00:00 浏览:1716来源:福州市律师协会

 

 

市律协各联络组、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加强律师政治、业务素质建设,经司法部批准,司法行政学院将举办2013年律师专题研修班。根据《司法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3年公证员和律师专题研修班的通知》(司办通〔2013〕16号)和司法行政学院《关于变更2013年律师专题研修班举办地点的通知》(司政〔2013〕10号)及福建省司法厅《关于组织律师报名参加2013年律师专题研修班的通知》(闽司律〔2013〕4号)的要求,现将组织律师报名参加2013年律师专题研修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内容、费用

(一)培训时间。2013年律师专题研修班举办两期。第一期:9月22日—9月29日,9月22日报到,23日至28日共6天培训,9月29日返程;第二期:10月14日—10月21日,10月14日报到,10月15日至10月20日共6天培训,10月21日返程。

(二)培训地点。中国企业管理无锡培训中心(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山水东路101号)

(三)培训内容。以提高律师诉讼业务能力为专题,安排律师工作改革与发展、2012年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解读、《关于实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解读、刑法修正案(八)、侵权责任法、行政诉讼实务、国家赔偿实务等课程。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有关司局领导和高等院校知名教授授课。

(四)培训费用。每人3500元(含住宿费、餐费、学费、资料费等费用),费用自理。

二、参训条件、名额及报名

(一)参训条件。参加培训的学员须为从事律师工作满五年以上的执业律师。

(二)参训名额。两期律师专题研修班均分配福建省5个名额。

(三)报名。请符合条件的律师积极报名参训。律师报名需填写《司法行政学院学员报名登记表》,经所在律师事务所签署意见后报福州市律师协会秘书处。两期律师专题研修班报名截止时间为9月5日。

三、其他事项

(一)参训学员报到前,根据自愿原则,提交一篇自定题目的学术论文供学员交流,并发至sifaxingzhengxy@163.com,论文务必注明姓名、工作单位、职务等信息,司法行政学院将选出优秀论文汇编成论文集正式交付法律出版社出版。

(二)请参训人员自行到中国企业管理无锡培训中心报到。

(三)学员报到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件、二张二寸免冠正面近期彩色照片及其电子版。

(四) 参训合格者准予结业,颁发司法行政学院结业证书,并注明完成学时情况,可作为律师年度执业教育培训考核的依据。

 

附件:2013年司法行政学院学员报名登记表.doc

福州市律师协会  

二0一三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