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律通〔2023〕58号
各律师事务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响应和落实司法部党组提出的“五点希望”,引导我省广大律师践行法治为民宗旨,做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维护者,经研究,省律师协会决定组建“福建律师海都公益团”(以下简称公益团),依托《海峡都市报》、“智慧海都”APP或微博等媒体宣传平台开展律师说法、普法宣传等公益法律服务,共同推进“普法共建”工作,宣传展示我省律师队伍社会担当和正面形象,增强社会对律师的认同感,提升福建律师公益法律服务知名度和影响力。现决定面向全省招募公益团律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热爱国家;
(二)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律师个人近八年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行业处分,所在律所近五年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行业处分;
(三)有社会责任意识和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的意愿;
(四)拥有三年以上的律师执业经验,有较强的法律专业能力、法律文书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五)擅长民商事法律服务。
二、招募人数和报名方式
招募人数不限,符合报名条件的律师均可向福州市律师协会进行报名。
三、其他事项
请各律所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动员招募工作,于7月20日前将“福建律师海都公益团”律师报名表(附件1)的Word版和盖章扫描件报送至市律师协会宣传部邮箱fzlsxhxc@163.com。
联 系 人:江小红
联系电话:0591-87911203
电子邮箱:fzlsxhxc@163.com
福州市律师协会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