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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开展第二届“百个巾帼好网民故事”推选活动暨评选“十大争做巾帼好网民优秀案例”》的通知
2021-06-24 09:57:48 浏览:1086来源:福州市律师协会

榕律通〔202158

律师事务所

根据省司法厅直属机关妇女委员会和省律师协会的工作部署,现将全国妇联宣传部《关于开展第二届“百个巾帼好网民故事”推选活动暨评选“十大争做巾帼好网民优秀案例”的通知》转发你们,请按要求做好推荐工作。其中“百个巾帼好网民故事”可通过组织推荐和网络征集两种方式征集,“十大争做巾帼好网民优秀案例”只能通过市律协统一推荐。

通过网络征集方式推荐的可按照要求自行填写上传,全国妇联已在全国妇联女性之声、中国妇女网、网易新闻设立网络推荐报名入口,接收报名表和视频上传;通过组织推荐的,请于6月28日(星期一)之前按照报送要求将相关表格和文字、图像资料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fzlsxh@163.com,并在邮件标题注明XX律所报送巾帼好网民故事(优秀案例)”。

联系人:甘采风         联系电话:0591-83537219

  

福州市律师协会

                                 2021年624



关于开展第二届“百个巾帼好网民故事”推选

活动暨评选“十大争做巾帼好网民

优秀案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联宣传部:

根据全国妇联、中央网信办《2021年度“争做巾帼好网民”主题活动通知》,现就开展第二届“百个巾帼好网民故事”推选活动暨评选“十大争做巾帼好网民优秀案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第二届“百个巾帼好网民故事”推选活动暨“十大争做巾帼好网民优秀案例”征集自20215月底开始,至20217月底结束。

二、活动内容

1.“百个巾帼好网民故事”征集。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中国好网民的重要指示要求,通过征集活动充分展示广大女性在推进网络强国建设,弘扬网络主旋律,参与网络社会治理,繁荣网络文化创作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激励广大女性网民争做伟大事业的建设者、文明风尚的倡导者、敢于追梦的奋斗者的生动实践故事。

2.“十大争做巾帼好网民优秀案例”征集。近年来,各级妇联组织、网信部门和社会各界力量在推进“争做巾帼好网民”主题活动中,创新方式方法,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拓展和丰富活动内容,活动在各地各具特色、亮点纷呈,成为网上引领的重要品牌。将各地各方面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以优秀案例的形式进行呈现,为“争做巾帼好网民”主题活动的持续开展提供学习借鉴。

3.广泛开展宣传展示活动。征集期间,全国妇联和中央网信办将在全国妇联女性之声、中国妇女网、腾讯新闻、网易新闻、知乎、抖音、快手等网络平台设置“百个巾帼好网民故事”专题展示区,广泛传播征集的故事和案例。推选结果通过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发布。适时组织巾帼好网民优秀故事原型代表参与全国妇联和中央网信办开展的线上线下交流分享活动,并通过网络大力传播推广,引导各行各业女性争做巾帼好网民。

三、推选条件

1.“百个巾帼好网民故事”推选条件:故事必须正面真实,主人公原型为年满18周岁以上的女性,要求政治立场坚定,事迹突出,重点征集五种类型的优秀故事:

——社会正能量类:在网上创新传播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弘扬新时代中国女性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在倡导女性争做伟大事业的建设者、文明风尚的倡导者、敢于追梦的奋斗者,宣传女性正能量事迹上有鲜活事迹和突出成效。

——公益慈善类:通过网络积极参与巾帼志愿服务活动,在帮困解难、关爱帮扶、妇女儿童维权、卫生健康、绿色环保等公益领域取得突出成绩,有效激发社会公众的公益热情。

——网络治理及网络安全类:参与打击网络违法犯罪行为、清理网络不良信息,为营造安全健康网络环境、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发挥重要作用。或者具备较强的网络安全专业技能,积极协助有关方面消除网络安全问题和风险,发挥突出作用。

——产品创作类:积极创作短视频、动画、漫画或图文等内容积极、形式生动、质量较高的网络文化产品,在网上传播广泛,正面引导效果好。

——网络素养教育类:在网上普及网络安全知识、宣传文明上网理念、纠正不良用网行为,敢于同网上不良现象和不法行为作斗争,教育引导广大网民增强网络素养,为净化网络环境、培养网民文明用网习惯做出突出贡献。

2.“十大争做巾帼好网民优秀案例”评选条件:案例为“争做巾帼好网民”主题活动开展以来,各地各方面在组织动员广大妇女群众积极参与活动的典型做法,既有当地特色,又可复制可借鉴。

四、推选方式

“百个巾帼好网民故事”通过组织推荐和网络征集两种方式征集。组织推荐由省级妇联、网信办联合推荐5个故事(原则上各类型1个)。网络征集通过各网络平台面向全网进行征集,由推荐单位和个人根据征集要求自行填写上传相关信息和视频。故事主要以短视频形式呈现,时长为3分钟左右。将在全国妇联女性之声、中国妇女网、网易新闻设立网络推荐报名入口,接收报名表和视频上传。

“十大争做巾帼好网民优秀案例”每个省级妇联、网信部门可联合推荐1-2个。推选单位可为各地妇联、网信部门、社会组织等,也可联合推荐。案例字数不超过2000字,并报送相关图片和视频。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征集活动作为近年来开展“争做巾帼好网民”主题活动的一次工作总结和成果展示,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策划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要广泛深入进行动员,充分调动广大女性网民关注和参与热情。要综合运用线上线下各类宣传手段,着力增强宣传引导效果,让“争做巾帼好网民”活动进入大众视野,实现跨界出圈,力争形成全网影响力,不断扩大活动的辐射面、覆盖面,为庆祝建党百年营造良好氛围。

各地在推选活动中有好的做法和经验,可随时上报。推荐故事和相关材料请于7月31日前报全国妇联宣传部新媒体处。

(此通知请抄送同级网信部门)

 

附件1:“百个巾帼好网民故事”推荐表.docx

附件2:“十大争做巾帼好网民优秀案例”报送要求.docx

附件3:推荐故事信息汇总表.docx

                                 全国妇联宣传部

                                2021年5月25日